
作者:水烟萝更新时间:2022-11-13 11:00:30
白天是资深中医,晚上是盗墓贼。一手治活人病,一手挖死人财,云七夕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丰富多彩。却不想,戴了一个墓主人的玉扳指就穿越了。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古代,她重操旧业。盗墓这职业,投资少,见效快,最关键的是,永不被淘汰。谁知竟给自己淘来一个新的身份——国公府的二小姐。本是皇上钦定的太子妃,可太子大婚,花轿里坐着的竟是这二小姐的姐姐。呵,真有意思!既然如此,那就成全他们好了,渣男配渣女,绝配!可皇上旨意又来了,既与太子无缘,那就嫁给晋王吧!皇上,您还真爱乱点鸳鸯谱!是王爷又如何,就那货那副高冷的样子,谁爱嫁谁嫁去。等等,那货手里戴的那个玉扳指,怎么那么像害得她穿越的那一个?于是,从那以后,晋王爷的身后多了一只跟屁虫。“爷,你这玉扳指卖给我可好?”“你买不起。”某人高傲挑眉。心里问候过某人的祖宗后,云七夕又挤了丝讨好的笑,“爷,你开个价,咱不差钱儿。”某人扫她一眼,气定神闲,“此物无价,只传子孙。”云七夕瞬间风中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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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所以更新大多时候不给力,大家都抱着理解的态度,持着绝对的耐心支持我,真的很感激大家。 矫情的话不多说,先来说说结局吧! 这是我写过的最具争议的一个结局。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无论怎样的结局都无法让所有人满意。 其实要看大家怎么去想这个问题,从某种角度来说,这样的安排对楚凌云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 执念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爱情也不会是生命里的全部,无论有没有爱情,无论是否会有情人终成眷属,生活都还是要继续的。 其实一个故事从创作到结束,是一个很艰难的过程,艰难的不是身,而是心。 必须化作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去体会他的感情,去喜,去悲,有时候边写边哭,形同疯子。毫不夸张的说,写完一本书,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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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调,不是让你们以为我好欺负的!家族的仇,我亲自来,一个人,也跑不掉!...
建安元年,初春后世起点某位狗作者,意外来到汉末三国,附身张绣身上。看着刚死不久的张济,以及旁边低声啜泣的美妇邹氏,其瞬间燃起了斗志本书又名原来我就是曹贼注不喜勿入,不喜勿喷。书友群893942847VIP全订群683829176新群,老群1500被封了,需验粉丝值,先加上面那个书友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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