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阁网

许莓薛岑陆知衍的

作者:小说免费阅读更新时间:2023-12-06 07:33:34

(正文已完结)久别重逢+男二火葬场+暗恋成真+先婚后爱+双C明艳小提琴家×深情不移商圈新贵(非传统爽文,打脸不多,无雌竞,雄竞,偏平淡,细水流长小甜文,爱看爽文慎点。)注:(女主前期对男二有些卑微,因为男二的确温暖过她,而且男二家里人对女主很好,想明白后就没有再和男二来往。不喜欢的直接指路第四章开始。)——许家大小姐许莓追求陆家大少爷陆知衍爱而不得,海城人尽皆知。后来许莓得偿所愿,却在领证当天收到陆知衍和别人拥吻的照片。六年的苦苦追求被人视若敝履,许莓不干了。在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偶遇当年的死对头,陆知衍完美人生中的克星。她一时冲昏了头脑和他领证。——后来演出后台陆知衍渴望许莓回头看他一眼不惜下跪求她原谅。许莓只是眼眸微闪看见了不远处帷幕后的身影,她伸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对着陆知衍的头顶浇了个透湿。她轻言道:“陆知衍,你是真的恶心。”晚上那个她一时冲动求婚的老公,也会抱着她亲了一遍又一遍。声音委屈的像个孩子,在一次次缠绵中他说:“你是我的。”——少女终究是不负时光的错爱,赌上所有得到一人终身的偏爱。桀骜不驯的少年,也终于等到了他的小草莓。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许莓薛岑陆知衍的》番外 情书和易拉罐拉环

人均一把小扇子拿在手上。 薛岑看了看桌上的课表,虽然用胶带纸粘在桌上,但依旧有些卷边。 课表上的字体清新秀气一看就是女生的字体,薛岑按了按卷边的地方,从抽屉的又找出胶带纸粘住了卷边的地方。 下一堂课,数学。 薛岑不知道想到什么开心的事情,唇角动了动。 下课的时间稍纵即逝,老师没进教室前,喧闹声是停不下来的。 薛岑刚抬头就看着斜对角的人低头在抽屉里不知道翻着什么。 时不时地挠挠头。 “找什么呢?” 薛岑一只手撑着头歪着脑袋看着许莓,懒懒地问了句。 许莓没抬头,只是张嘴说了声:“上周的周测试卷,怎么过了个周末就找不到了。” 同桌的人问了声:“是...

《许莓薛岑陆知衍的》章节列表
查看更多章节...
热门小说标签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重生90之悍妻当家...

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

豪门重生之妇贵逼人

7年婚姻。相见如宾,浓情甜蜜。到头来,镜花水月。倾尽所有,换来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灭口。那一天。陆漫漫怀着还不足2月的孩子,死于一场车祸。离奇的车祸,却意外获得重生。陆漫漫再次睁眼,回到还未嫁人之时。她凌厉的眼眸一紧,嗜血的微笑,风华绝代。重生一世,她誓要,血债血偿!为此!陆漫漫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拒绝渣男,毅然嫁给了上一世的死对头,这一世本不该去招惹的男人。她说,我送你锦绣前程,你助我斩妖除魔!他邪魅的嘴角微扬,低沉的嗓音道,一诺千金。精彩片段一都说文城陆家千金陆漫漫,琴棋书画,聪慧过人,贤良淑德,温柔大方,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是文城所有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男人低沉的声音显得那般的漫不经心,只是不知这般凶恶残酷,心胸狭窄,瑕疵必报,阴谋算计还表里不一的女人,是谁?陆漫漫抬眸看了一下男人,遂问道,姐都被人害得倾家荡产死无全尸了,你还让姐继续装逼?!男人眉头颤动。打个比方,当你想要放屁的时候,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憋住了,最后的结果你知道会怎样?陆漫漫一字一句,屁从嘴里面吐出来,恶心的是自己!男人脸色直接黑透。精彩片段二不是形婚吗?陆漫漫死拽着两条杠的早孕棒。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怀孕了。我身体各个器官都很健康。莫远修,重点是姐怀孕了!怀孕了!怀孕了!陆漫漫气急攻心。所以?我不打算留下她。男人微抬眸,一脸淡薄,还记得我们交易达成时我说的话吗?一诺千金?陆漫漫扬眉。记得就好。什么意思?陆漫漫莫名其妙。生个千金。男人说的慢条斯理。陆漫漫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她说过要生的吗?!简介小白,内容绝壁正剧!本文是一枚一心只想要辅助丈夫成立丰功伟业的贤妻良母遭遇最爱人背叛后,意外重生重活一世,在报复渣男的过程中重新收获爱情的豪门故事。精彩,不容错过,欢迎跳坑。PS本文架空...

恐怖红包群

恐怖红包群

同学群玩抢红包游戏,却没想到被要求执行一个个任务,身边死亡的同学越来越多,同学们之间为了生存已经不折手段...

隐婚99天:首席,请矜持

隐婚99天:首席,请矜持

明面上,他是忠心为国的冷情帝少,暗地里,他是叱咤风云的神秘君主。她步步算计,骗光了他的所有第一次,留下所有财产逃之夭夭。谁知第二天,她被人架着刀子上了教堂。他高调宣布要么嫁,要么死。嫁嫁嫁!我嫁还不行吗!重生宠文爽文老书99次离婚厉少,请低调...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