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的领地。 余渺也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狼王。 原来这就是血牙的父亲啊,还是能看出一丝丝和血牙相似的地方的。 都有点帅,脸颊的棱角锋利,肌肉漂亮遒劲。 至于性格嘛,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 至于狼王的那些崽子们,上次被血牙揍了一顿之后,倒是一直没有来。 看着又赖在洞口不走的狼王,血牙冷眼。 赶又赶不走,打又打不过,实在是烦。 血牙走到余渺身边,抱了抱她的腰。 “渺渺,想去狼族吗?” 余渺无所谓道:“我都行啊,主要是你。” 血牙这次冷静地思考。 的确,去狼族肯定比这里安全,毕竟这里只是豹族的边缘,肯定不比狼族的中心。...
吾有一笔,造化天工,可惊天地,泣鬼神,诛妖魔,画古今。以人心照真假,以画笔封妖邪,是为画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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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玉前世最想不通的一件事,就是同为女儿,妈妈为什么要将她辛苦考上的大学名额给亲妹妹去读书,还将她卖进深山给人做共妻,给妹妹筹集路费。重生归来的江萌玉刚刚逃出人贩子的手中又被买夫给抓了,前世亲妈给自己定下却被妹妹冒用身份夺走的未婚夫救了她,她说你救了我,小女子无以为报,就以身相许吧。可亲妈来时她却潇洒地拍...
皇孙陆瞻前世与乡野出身的妻子奉旨成婚,一辈子貌合神离,至死相敬如冰。重生回来他松了口气,并决意从根源上斩断这段孽缘。不想等到一切如愿,他却忽然发现他前妻不,他妻子,他媳妇儿,孩他娘!不但也在一直像避瘟神似的避着他,而且还在他处心积虑揭破敌人阴谋且累得像条狗的时候,却把她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在村里遛着狗,赏...
本是山村小农民,谁知化身金疙瘩!董三生是个农村孤儿,生机都成问题,不料夜宿山神庙竟得到神葫芦,从此走上康庄大道!开饭店建学校搞投资办大事人不能忘本,他扎根农村,誓要做史上最强小农民!不知不觉间,他才发现,身边的美女越来越多,那一双双炙热的眼神,竟让他难以抗拒...
穿越大明朝,成为了木匠皇帝朱由校,那个,我躲在后面,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书友群645915254全订者可私聊管理加vip群。新书回到明朝做仁君已发,求收藏求投资求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