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那时沉迷小说热血上头,啥都不懂,写作纯靠莽,什么大纲人物情节啥都不知道,就是想到啥写啥。 特别《仙道漫涂》这书,连书名都写错了,实在汗颜。 应该是路途的“途”才对。写到最后真的都要崩溃了,完全是水字数。就为了撑够一百万,后面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 至于本书《诡地秘录》,其实是在写仙道漫涂前就开始写的,不过《仙道漫涂》先签约了。 本书是写到第十万字时申请了两次还是三次签约来着,也没想到最后会签约。 由于是第一次写小说,当时并不知道灵异题材第一人称门槛很高。因为盗墓笔记等灵异小说第一人称自己看的入迷,便用了第一人称。 写了之后才发现,非大神真不要触碰第一人称,实在太尬了。 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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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我想在花园里种玫瑰!某人将她霸道拥入怀,花有什么好种的,来和我种草莓。传闻雷厉风行的总裁大人冰冷的外表下其实有一颗少女心,殊不知先生,太太又在您的跑车上画卡通!当晚,她气呼呼地瞪着美眸,我要和你离婚!某人脸色一沉,看来我还没有好好地爱够你,封太太!恋人之间最美的情话就是,我想你...
一朝穿越,她成了玉石商人的痴傻女儿,父亲无辜被杀,她只能寄人篱下,虽然身世凄苦,却难掩耀目的绘画天赋,原本只想安安稳稳地虚度余生,怎知半路遇到了他,格格不入的尘世邂逅,命运将她演变成一个遗世独立的旷代逸才,究竟是女扮男装的画师,还是傲立绝世的美人,也许只能从画卷中一探究竟...
我是渡劫仙尊的一百零八代弟子易风,我现在正在大闹地府。给我点个收藏我把你名字从生死簿上划掉,顺便带你修仙。...
前世身为将军府嫡女,真心错付助渣男登上帝位换来的却是挫骨扬灰家人惨死。带着满腔怨气重生而来,她要毁了渣男的狼子心撕了渣女的伪善脸,以牙还牙以怨报怨。渣男这一世对她有好感?直接打脸。渣男唆使她干蠢事?更要打脸。极品亲戚抢夺家产?有多远打多远。这一世,她要做个恶人,不会给任何人伤害她和家人的机会。原以为再也不会为...
与世无争,与人无忧,碧天海阔的海岛,广阔无边的牧场,历史沉淀的庄园,没事考考古,发掘发掘史前文明,没事修修仙,畅游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