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雩玖更新时间:2024-11-20 09:23:47
安云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学,结果在新生报道那天为了救一个孩子被车给撞了。好消息是,再次睁眼,他还活着。坏消息是,他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朝代,成了一个哥儿,还落在了牙婆手里。为了摆脱困境,安云抱着同归于尽的心思碰瓷了一个贵人,结果成为这个贵人12岁混世魔王儿子的‘童养媳’。看着一鞭子一个血印子的混世魔王,安云抖了抖,觉得他还是想办法逃跑比较好。于是,安云偷偷的讨好混世魔王,偷偷的卖东西,偷偷的做生意,偷偷的攒钱,想要积累离开的资本。在安云的生意越做越大,小箱子里的银钱越来越多,终于可以谋划着离开时,混世魔王家里却是遭了灭顶之灾。看着浑身是血、红着一双眼,恶狠狠的朝着自己说,“你不是早就想走了吗?”的混世魔王。安云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背上他,逃离了那个地方。从此之后,天地之间,只有二人相依为命。再后来,混世魔王成了真正的王,而安云也把自己的店铺开遍了天下。坚韧美人受vs偏执混世魔王攻注:1.架空,非常架空!!!私设如山,毕竟真正的古代不会有哥儿这种人存在的!2.生子。年下。3.攻受非完美人设!!!4.如有不适,请及时止损,好文千千万,没有必要为了不开心的文留恋。———【古耽完结旧文】———《穿成反派夫郎养家记》乐观开朗活泼受v扮猪吃老虎美人攻。《穿成替嫁夫郎》乐观开朗勤劳受v腹黑羸弱美人攻《穿成鬼面王的小娇夫》好看温柔厨子受vs俊美偏执攻《哭包穿成小夫郎》病弱貌美如花攻vs哭唧唧小弱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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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两个孩子的……(第1/7页) 安云在翻年的秋天生下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那是一个小哥儿,取名为臧云锦。他似乎是遗传了君父的体质,长得瘦瘦小小的,从小就身子骨不好,时不时就需要喝药补养。 第三年,安云又生了一个小子,取名为臧云天,和他哥哥完全是两个极端。刚开始出身的时候,也是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可是吃东西贼多,长得也快,很快就成长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孩。 【这年,臧云锦六岁,臧云天三岁。】 六岁的臧云锦早就开始识文断字,如今已经能跟着自己君父看账本,对于君父名下的店铺发表一下看法。 这天,臧云锦正在书房里看书,偶尔问问旁边的小翠姑姑书上看不懂的地方,然后自己做着批注。 小翠看着不仅身子骨遗传了安云,连脸蛋都随了...
本书简介亲,你看小说时,曾经为里面的某个阴险狠毒却可怜可悲的女人而遗憾吗?你看电视时,曾经为某个痴情无悔却最终独身的女人而心疼吗?如果有,那么请你不要走开,本文中,作者为这些痴情女子在二十一世纪精挑细选了多位精英男士,保证让这些痴情女子脱离曾经的苦恋,有个幸福美满的结局。本文不虐人(可能吧),不黑人(看我喜不喜欢),喜欢此类型的快到我的碗里来吧。不要客气的收藏一下吧O∩∩O。亲爱的们,刚刚编编下达通知,说周日入V入望大家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谢谢!O∩∩O伯研的文。...
老婆不给生活费,超级高手只能出门自己打工,于是,猛虎出山,家花野花争颜斗艳,对此,林尘深感无奈,难道我要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了么?...
穷是一种病,我得了十年的重病,直到那天我爸出现,让我百病不侵!...
大家都是成年人,四王爷不必放在心上!女警官穿越而来,丢了清白之身,还得安抚对方情绪,够霸气!说她又丑又花痴?她破茧成蝶,倾城绝世,不再是任人贱踏的花痴女,锋芒四露,英气逼人,欺她一倍,十倍还之。珠胎暗结,皇上指婚,重口味的王爷当真要娶她?婚后约法三章,说好的互不侵犯隐私。那位四王爷究竟是几个意思?分居不可以,分床也不行,不能和男人约会,看一眼也不行,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
身在灵气复苏的武道时代,却拥有了去往修仙世界的能力!苦于没有习武资质的方正表示不练武了。我修仙!!!什么?修仙世界已近末法,灵气稀缺?天材地宝匮乏?能自如穿梭两界的方正表示,我们这旮沓刚灵气复苏,一切都不是问题。反派救命,有人作弊啊,修仙的欺负我们练武的,还有没有天理了?PS已有精品作品无限之配角的逆袭...
世人皆道,凉国丞相爱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夺了自己君王之妻。世人皆言,昭国太子宠极了一人。为了她,他竟颠覆了凉聿二国。可最后,他眼睁睁看着她死在自己面前,而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却是若有来世,愿永不相见。她爱极了他,亦恨极了他。宋清欢觉得自己的人生像开了挂。执行任务身亡,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穿越成了一国帝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