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更累,更辛苦,因为这本书我给予了太多厚望,内容上,文笔上,也比灵异怪谈好很多,但是却始终少一样东西。 希望?或者说是一种淡淡的情怀,我想在我心中,以后没有书能代替《灵异怪谈》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吧,因为《灵异怪谈》虽然有太多不足,但是确是我最朦胧,最真实的一本书。 但并不是说《百鬼夜行》就不是我喜欢的书,其实百鬼耗费了比灵异多起码一倍的心思,因为我灵异已经写了这么多字,我百鬼没理由写得不好。 但是好评其实并不多,太多的人是看过灵异再看百鬼的,看得出我写百鬼少了对灵异的那种情怀,甚至我在百鬼中写到灵异的人物出现,会高兴半天,在我心中,灵异已经成为一个真实存在的世界。 不管怎么说,百鬼终于完结了,这本耗费我太多苦心,却并没有太多好评的书。...
他是雇佣军的噩梦,他是国际巨星的粉丝,所到之处敌人尸横遍野。内容简介唐龙,年二十三岁,却已经是非洲战场有名的狼王了,身价近千亿美金,被他盯上的目标,将会发现活着也是一种奢望。他身怀上古医术,摸骨疗伤,更是古武界的高手,回到了都市中混的如鱼得水,他脚踩敌人,怀抱美女,一步一步的踩着敌人的尸体走上了巅峰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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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展开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已悄然发生改变。单纯的妈妈,腹黑的萌娃,当她们遇上他,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旅程就此开始。...
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