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尴尬,写书多年,写的最长的完本书还是作者入行的第一本书,记得是265万字(虽然也有点烂尾)……往后几乎没有一本超过百万字的,缺乏长篇创作的经验,也导致这本书往后越来越难写,吸取经验教训。 这本书远称不上不完美,也因为种种原因,后期有点难以为继,但可以说作者真的努力、付出心血了,前中期日更万字,持续了小半年的时间,哪怕中间结石痛,痛得流汗,也坚持着写了几千字,不想断更。 写到如今的程度,写完这片天地的剧情,没有再继续写下去,实际上也是最好的选择了,或许大家觉得有一点点烂尾,但终究故事是完整的,好好的完本了一本书,对我来说也是一个大进步! 接下来会休息一周到半个月,身体情况确实不太行,一个月也下不了几次楼,结石、肠炎、胃炎、失眠……一年还胖了十多斤...
他是雇佣军的噩梦,他是国际巨星的粉丝,所到之处敌人尸横遍野。内容简介唐龙,年二十三岁,却已经是非洲战场有名的狼王了,身价近千亿美金,被他盯上的目标,将会发现活着也是一种奢望。他身怀上古医术,摸骨疗伤,更是古武界的高手,回到了都市中混的如鱼得水,他脚踩敌人,怀抱美女,一步一步的踩着敌人的尸体走上了巅峰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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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展开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已悄然发生改变。单纯的妈妈,腹黑的萌娃,当她们遇上他,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旅程就此开始。...
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