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非常流畅。灵感如潮,好像庐山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 不是我吹牛,那时候一天万字,或者一万多都是寻常。 只是当主角走出祖地,进入大荒,遇到诸多部落,种种人物,万般生灵,就开始有点不顺畅。等离开大荒,到了东土,各种国家,各种人物,各种修行体系,每一种都要思考,每一样都要斟酌。 翻资料,做笔记,找灵感。 有时候还要找地方放空脑袋,好让新的东西进去,不拘泥于条条框框。 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将我心中想象的玄幻世界,尽善尽美的呈现给大家。只可惜文笔差了一些,不足以描述,还请大家莫要见笑。 其实,到主角证道成仙,踏上星空古路的时候,我就想把这本书结束。 可后面修行体系已经设定好,就此完结未免可惜。...
他是雇佣军的噩梦,他是国际巨星的粉丝,所到之处敌人尸横遍野。内容简介唐龙,年二十三岁,却已经是非洲战场有名的狼王了,身价近千亿美金,被他盯上的目标,将会发现活着也是一种奢望。他身怀上古医术,摸骨疗伤,更是古武界的高手,回到了都市中混的如鱼得水,他脚踩敌人,怀抱美女,一步一步的踩着敌人的尸体走上了巅峰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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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展开黑暗中,她为救他,成了他的女人,他却在隔天清晨匆匆离去。六年后,她进入他的公司,与他擦肩而过,互不相识,但一切已悄然发生改变。单纯的妈妈,腹黑的萌娃,当她们遇上他,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旅程就此开始。...
那年,大唐的军队向西走得很远...
[最野的玫瑰,躁动无人区]初见,温弦一眼就看中了陆大队长。垂涎欲滴。温弦嗯?怎么才能泡到你?是麻袋还是甜言蜜语。陆枭叼着烟,冷漠道你是风光大明星,我是这鸟不拉屎无人区的队长,穷得很,你看中我什么?温弦我喜欢看你是怎么顶撞我的。陆枭一哽。燥了脸,无情走人不知羞耻,想都别想!隔天。他心血来...